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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:十年 (1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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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第三十一章:十年

        十年,草原的雪落了又化,化了又落。

        阿若给阿史那隼生了一儿一女。

        儿子叫阿古拉,七岁,是个混世魔王。整日在营地里疯跑,追马撵羊,把新缝的皮袄摔出几个窟窿,隔三差五就被人拎着后领子送到阿若面前告状。他不怕阿史那隼,反倒怕阿若——倒不是怕她打骂,是怕她那双绿眼睛静静地定在他身上,不说话,他就觉得自己做错了天大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女儿叫塔娜,五岁,是个能说会道的机灵鬼。草原上的事,天上的鸟、地下的鼠,她都能给你说出个五六七八来。她跟着阿若学挤奶、学缝皮子,学得快,嘴也甜,部落里的阿婆们没有不喜欢她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个孩子都很健康,皮实得像草原上的小马驹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史那隼在这十年里,也从别的部落那里收过不少女人。草原的规矩,强者为尊,归附的部落献上女儿,是再平常不过的事。那些女人一个个年轻,新鲜,娇嫩。可她们在部落里的地位,远远比不上阿若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史那隼从不让那些女人碰他的帐子,不许她们近阿若的身,甚至连她们的孩子,都排在阿古拉和塔娜后头。他对外只说一句话——阿若,是他阿史那隼正正经经的妻。

        部落里许多年轻女孩都羡慕阿若。

        说她们怎么不羡慕呢。首领的妻子,长得那样好看,得了首领全部的宠爱,生了嫡子嫡女,衣食不缺,连草原上最烈的马、最软的皮毛,都是先紧着她挑。她们都说,阿若前世怕是救了神鹰,才换来这一世这样的福气。

        阿若听见这些话,往往不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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